渠道细则:
1.带电产品不可以用包裹袋包装。恢复手机收货,1元/KG,最低消费5元,需加收0.3KG 资料重
2. 轻泡货物重量的计算方式:长cm X 宽cm X 高cm /5000。
3.文件的重量上限为2.5kg;快件重量在19kg以上的,如有不足1kg的小数部分,需进位到上一整数公斤数计费。
4.燃油附加费费率每月将随国际燃油价格浮动,详情请查阅DHL网站公布数据。
5.如单边长度大于等于120CM或者单件实重大于等于70KG,需加收RMB362/票+RMB362*当月燃油/票,如当月燃油为12%,此附加费360*(1+12%)=RMB403.2。
6.如因收件人地址错误、不完整等原因无法派送,客户提供新的派送地址重新派送,除实际产生的转派费用外,需加收更改地址手续费RMB91/票。
7.存在以下情况的货件加收特殊处理费RMB724/票+RMB724*当月燃油/票:
①除发货人特殊指示外,外箱上有标志/文字提示不可叠放的货物;
②外包装不能承受堆叠其他货物,卡板货物影响其他货件的正常堆叠;
③如货件同时存在以上几种情况的,只加收一次费用:RMB724/票+RMB724*当月燃油/票。
8. 目的地去往偏远地区的快件需加收偏远地区附加费,标准为RMB3.8/KG,每票最低收费为RMB190/票,偏远地区附加费须另行收取燃油附加费,此费用加收时效为3个月。
9.高风险地区附加费:目的地国家战争,暴乱,罢工,或者恐怖分子等,DHL操作存在风险,需加收此项费用,加收标准:RMB170/票+RMB170*当月燃油/票,涉及到的国家包括:阿富汗、布隆迪、伊拉克、利比亚、马里、尼日尔、南苏丹、叙利亚、也门。
10.限运目的地附加费:一般是指受到联合国安理会贸易限制的附加费,加收标准:RMB250/票+RMB250*当月燃油/票,涉及国家范围有:中非共和国、科特迪瓦、刚果民主共和国、厄立特里亚、伊朗、伊拉克、朝鲜、利比里亚、利比亚、索马里、苏丹、叙利亚、也门。
11. 发票申报价值超过HKD1000,货物由香港出口时,发货人需主动配合提供发票向海关进行申报,报关手续费为RMB23/票。
12. 哈萨克斯坦海关要求所有进口到当地的“包裹”货件都必须提供出口国的报关证明,因此所有经由香港DHL寄往这个国家的“包裹”都必须统一在香港进行单独报关,报关手续费为RMB23/票。
13. 客户交运非文件类快件时需要提供商业发票,否则视同授权我司代为申报,如因申报原因发生扣关或延误,我司概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。
14.如因非DHL原因产生的海外退件,退件运费及相关退件费用将无条件由发件人支付。
15.目的地关税,由收件人支付。如目的地收件人拒付关税,发件人应无条件支付目的地所产生的关税及相关费用,相关费用加收一年内有效。发件人预付关税及收件人拒付关税手续费:RMB137/票。
16.货物签收之后,客户要求更改关税DDP,除DDP手续费外,另外还需加收账单更改手续费RMB91/票。
17.如每票件实际发货或申报超过5个不同的品名,需加收多行报关费RMB46/票。
18.当发件人或收件人或当地海关严格要求做进口报关时,因所进口的某类货物需要授权由DHL申请提供进口许可证才可进口,需加收许可证费RMB181/票。
19.部分遗失,延误或者破损均不赔偿;货物丢失赔偿方法:如客户未购买保险,我司按以下方法赔偿:根据货物申报价值进行赔偿,但最高赔偿为包裹USD100/票。